各部门工作职责

局务办公会议:

局务办公会议是贯彻局长办公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的部署性、落实性工作会议。

1 、副局长和班子其他成员可在局长办公会决定的原则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工作中具体业务问题。

2 、局务办公会议由局领导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3 、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具体落实工作办法、措施、标准、时限和承办处(室)。

4 、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或相关处(室)督办和检查,并将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报告局长办公会。

党委工作职责:

1 、负责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全系统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情况。

2 、负责对行政班子提出的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之臻于正确和完善。

3 、负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4 、负责系统内班子建设、党的建设、队伍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 、负责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6 、负责对纪委工作的领导。

7 、负责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 、负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对党委会形成的决议,组织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党委决议的落实。

2 、负责组织党委一班人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征费系统的政策规定,提高一班人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征收管理实际,制定党委的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

3 、负责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 、负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委员密切合作,搞好“一班人”的团结,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

5 、负责维护行政指挥系统职权,帮助行政领导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行政工作的完成发挥监督和保证作用。

6 、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执行党委决议,完成工作任务,定期向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负责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

7 、负责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 、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并具体检查指导监督基层党的组织工作。

2 、负责定期研究布置各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3 、负责围绕全省征收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和职工道德水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党委工作和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

4 、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基层班子进行考核,有计划地抓好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搞好党的政治、思想、纪律和作用建设。

5 、负责党委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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