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作职责

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工作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决定,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业务规定。

2 、负责组织全省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的征收稽查管理工作。

3 、负责全省系统内的党的建设、职工队伍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 、负责全省系统内的人、财、物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5 、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及诉讼工作。

6 、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局长工作职责:

1 、负责省局全面工作,对全系统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2 、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决定省局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组织和审定省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强化管理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 、负责主持召开省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班子建设、创建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规费征收,并结合实际,研究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5 、负责全系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行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6 、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局长工作职责:

1 、负责协助局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省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有关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

2 、负责了解和掌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先进典型经验,为局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负责完成分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科室和各分局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 、负责配合局长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维护班子团结,形成整体合力。

5 、负责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 、凡属局职责范围的重大事务,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及上级主管机关有关征费方面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养路费征管工作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调整,系统机构设置和调整,干部任免奖惩,年度征收计划,财务支出,由省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全系统精神文明、行风廉政建设问题;各分局请示的重要事项以及局长认为有必要研究的问题均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的原则。

2 、会议由局长主持,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局长办公会议由组成人员半数以上人员参加方能举行,组成人员不能出席时,对会议主题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由其他同志代向会议转达。要在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形成决议后,分工负责落实。会议可视工作需要,请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3 、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每次会议研究的议题和内容,由各处室根据工作内容与主管领导商定后报告局长,确定会议内容。

4 、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协调、通知,并做好详细记录。有些内容可整理出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落实工作由办公室监督办理。

5 、会议决定的事项,系统内的各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执行的前提下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向上级报告。

6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无传达任务的内容,不准泄露。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