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通化县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 [2006]13 号),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以交通、公安、工商、财政、税务、法院等部门参加的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车辆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外挂车辆治理工作的原则、措施、步骤等作出总体部署。
目前,治理外挂车辆的宣传、信息收集、调查取证工作在紧锣密鼓中进行。通化县稽征所利用电视台发布通知,在缴费大厅张贴布告,利用缴费窗口向有车单位、车主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稽查同志每天早六点至晚八点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征费稽查第 47 号站,对过往重点省、区车辆,发放我省治理外挂车辆有关政策宣传材料,并进行有关信息收集、调查取证工作,现已收集信息 217 条。所内业人员深入到停车场、收费站、地税、运管、工商、保险、交警等单位及与车辆有关的地方,进行调查取证,按要求已定时向省局反馈信息 696 条,下载省局信息 9268 条,通快黎明收费站和通沈金斗收费站提供信息 479 条。着力摸清车辆动态,尽力建立详实基础材料,为下一步进行筛选,认证外挂车辆,利用稽查、核查等手段集中整治外挂车辆打好基础。通过近一个月的宣传、调查取证,通化县现已转回外挂车辆 4 台, 45.5 吨位,现已缴纳交通规费 1.6 万余元,还有部分外挂车辆车主正在“转回”办理中。 [ 通化县稽征所 孙甲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