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分局稽查大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交通厅、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治理外挂车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动干部群众,努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整治“外挂”车辆,取得了良好效果。
松原分局稽查大队按着《方案》的要求,首先加大了整治“外挂”车辆的宣传力度。各中队分片包干,遇到外省籍大型车辆,想尽办法给每辆车发给一份自己编写的《吉林省整治“外挂”车辆宣传材料》;在车辆转、落籍的交警部门和缴纳车购税窗口、城区闹市、收费站等地派专人散发宣传单;深入工厂、矿区讲解整治“外挂”车辆的有关规定。同时,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反复宣传《方案》的详细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月 6 日 ,一位车主计划把松原籍大货车转为内蒙籍,稽查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热情地和他交流思想,讲解整治“外挂”车辆的有关规定,详细核算车辆在松原运输缴费成本,使车主放弃了转出外省的想法,并在当天包缴了全年规费。
为了彻底整治“外挂”车辆。稽查大队积极进行“外挂”车辆调查取证。研究制定了整治“外挂”车辆流程图,各中队利用现有技术设备,认真进行采集、认定、汇总、上报、存档工作。有的中队为了完成每天 20 台“外挂”车辆信息汇总任务,常常路检、路查到晚间八、九点钟。截止 3 月 27 日 ,已整理、收集信息证据 600 余条。为今后整治“外挂”车辆打下了坚实基础。
稽查大队在做好宣传,调查取证工作的同时,努力把整治“外挂”车辆工作做稳、做准、做实、做细。坚持“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执行“外挂”车辆认定标准,二是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三是严格依法行政。 3 月 12 日 ,稽查大队二中队发现一台可疑外籍车辆,经过反复核对,认定为假牌照的“外挂”车辆。依法进行滞留,车主先后找了 8 名本地“知名”人士,包括交通部门的领导进行“活动”,大队干部面对这些“压力”,首先和活动“人士”进行耐心沟通、解释,有时还拿着《方案》登门进行“回访”,使这些“人士”看到了稽查人员的诚意,受到了感动。四天后,车主主动缴纳了规费、罚款。并表示第二季度转回车籍。事后,他感慨地对别人说,“稽查大队把工作做到家了,真是滴水不漏,体贴入微,谁也没办法不缴费了!”
稽查大队为了保证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顺利开展,主动与公安、交警、税务、工商等部门密切协商,互相交流“外挂”车辆信息,形成了联合治理的高压态势。与此同时,还设置举报电话,鼓励和奖励知情人举报“外挂”车辆信息。教育和引导稽查人员不断转变观念。在稽查过程中尊重车主、关爱车主、宽容车主,用热心增感情,用服务换效益。采取各种措施化解矛盾,减少冲突。为整治“外挂”车辆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 松原分局稽查大队 吴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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