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


长春分局治理外挂首战告捷

 

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治理外挂车的通知精神,长春分局积极与长春市治理外挂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商,尽快出台了吸引外挂车回流的优惠政策:养路费按省统一规定包缴比例进行包干征收;运输管理费和营业税市区按 75% 比例征收。各县(市)出台了更为优惠的政策,并成立了靠挂公司,方便外挂车回流。从政策及实际操作上为外挂车的回流创造了宽松优惠的条件。

分局加强治理外挂车辆的宣传力度,制订宣传板 20 块,条幅 70 条,在各营业场所和各收费站张贴与悬挂。省局下发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全部发放完毕,并先后在长春电视台、吉林日报、长春日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长春晚报、长春交通之声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上进行政策法规宣传,社会宣传面广,车主反响强烈,公布的各所咨询电话反馈的内容很丰富,很多车主都上门或电话咨询外挂车如何缴费,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分局各部门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和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讲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在 4 月前包缴政策, 4 月以后全额征收,动员外挂车主积极主动缴费。截止 3 月 31 日 ,共采集信息 5500 条,已转回外挂车 336 台,建帐并完成首次缴费外挂车 500 台,共计清理回 836 台,征收公路养路费 325 万元。

面对 3 月份在调查取证及稽查中遇到的困难,分局与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达成协议,由他们派驻 4 名刑警到分局两个稽查大队,在打击涉及机动车的违法犯罪的同时,帮助进行相关取证及维护现场治理工作秩序,双方工作职能互补,强化了执法手段,携手工作。 [ 长春分局 张洪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