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文件
吉林省交通厅
吉省价收字[2001]25号
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客运货运
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交通部《关于规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增加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计价管[1998]110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吉林省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
附:《吉林省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管理办法》
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交通厅
二ОО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发布 客货 附加费 征收 通知
抄报:国家计委、财政部、交通部、吉林省人民政府
抄送: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省运输管理局
吉林省物价局制发 二ОО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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