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


 

长春分局出租车征费所召开“两办”《通知》宣讲会

为了贯彻落实“两办”《通知》,让车主了解通知内容及精神,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养路费征收工作的政策依据,做好在燃油税实施前养路费的征收管理工作,长春分局出租车代征所于2007年3月19日在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养路费征收工作”的车主宣讲会。

所里对于此次会议非常重视,提前做好了宣传工作,有近30家出租车公司的业务经理或业务员前来参加。会上所长刘玉茹同志先就通知中涉及的政策、原则以及落实两办文件精神等具体措施和办法向大家做一通报,对涉及到出租车的注(核)销、报停程序和缴费时间等做了详细说明。之后由财务主管孙靓和业务主管田伟分别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大家互相交流讨论阶段,车主单位对文件中具体的政策做了咨询,今年出租车限制报停、单位编码收费及缴费时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问题。对于在公司编码里的到报废期一直报停的车辆,并没有在所里办报废手续,对于这些历史遗留车辆出租公司没有相应的手续来办理报废,今后就面临一个超期报停的缴费问题,而且1998、1999年到报废期的出租车也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所长强调了已到报废期的出租车不按国家规定办理报废的情况应当扭转,但同时也表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我们征费部门单方面就能解决的,我们既要遵守相关的业务规定,又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车主单位提供方便。公司也都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理解和支持养路费征收,配合我们做好这个过渡期的工作。
通过召开这次会议,让广大车主单位了解了“两办”《通知》的精神,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有了理性的认识,更进一步提高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服务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

 

出租车征费所 孙靓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