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若干规定》迅速贯彻落实到全市交通规费征收工作中去,保证规费征收依法规范进行,松原分局于10月22日至2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
期间,分局机关、稽征所、稽查大队与当地市(县级电台)、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报社等多家媒体进行协调,在黄金时段、黄金版面播放、刊登了《若干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主要内容;在市区、各县、乡(镇)主要街道、办公楼、停车场及所有公路收费站悬挂宣传条幅及过街横幅42条,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万余份。28日是宣传周的最后一天,松原规费分局机关及各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走上街头,采用在车站、广场、主要街路设立宣传台、过街彩虹门、升空气球、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将本次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
这次活动宣传了公路养路费“取之于民,用之于路”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在“燃油税”改革前征收公路养路费仍然是公路建设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表明了我省交通规费部门继续加强和提高公路养路费征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活动坚决杜绝了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的现象,达到了电视上有影像、报纸上有文章、街路上有人员、车主手中有手册的预期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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