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稽征所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足额征收养路费。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利用当地广播、电视宣传“两办”文件精神。二是在征费大厅窗口、停车场、出租车点发放宣传手册,大力宣传规费征收的相关政策。三是继续治理外挂车辆,扩大战果,防止反弹,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四是对低速汽车缴费车辆,派专人实地验车,验车后再按行车证、厂牌型号核定征收吨位。对擅自降低征收吨位或未按此要求办理的,要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截止2月末该所共征收养路费730万元,占年计划的51.6%,比去年同期增收385.9万元。营造了“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 [伊通稽征所 杜杰男、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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