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化市政府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局专题工作会议后,通化分局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通化市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于3月8日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公路养路费征管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和安排意见。
通知要求,“公安、财政、税务、工商、物价、农机、宣传等部门,要支持和协助交通规费征管部门依法做好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 突出强调“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对注(核)销、扣押、交通肇事等车辆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手续。”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工作,切实抓好外挂车辆的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外挂车辆转回落籍提供方便条件。”
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提高通化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对交通规费征管工作的认识,对优化养路费征管环境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通化分局 孙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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